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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轮台电厂(2×350MW)1、2号机组超低排放除尘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7-07-14
华能轮台电厂(2×350MW)1、2号机组超低排放除尘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1.1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本期建设规模为2×350MW超临界、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1182.6t/h超临界煤粉炉。
1.2主设备供应商:锅炉——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汽轮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电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
1.4电厂厂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拉依苏石油化工园区。
1.5招标范围:自脱硫塔出口膨胀节(含膨胀节)至湿式电除尘器出口烟道与烟囱接口之间所有的设备及附属装置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和消缺,包括涉及到的拆除、已有设备移位、原有基础结构核算及湿式电除尘器本体、进出口烟道、机务、电气、仪控部分及楼梯平台、防腐、保温等专业的设计、供货、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2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5具有近三年至少6台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立式管式湿式电除尘器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业绩(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以来,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工程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预审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申请人报名要求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可从20177139:00起至201771817:00止,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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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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