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采购编号:CZYZCG-20220315)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投标。
2、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
3、采购内容:
3.1 计划租赁满足全市各分公司当地运营条件、悬挂当地车辆牌照的揽投用电动三轮车127辆(含磷酸铁锂电池),租赁意向期三年。租赁期内,出租方必须负责标的车辆日常维护维修;当电池满电容量不足电池标示容量70%时,提供换电服务。
3.2 年度采购预算金额50.29万元,审定的控制价如下:
采购品目 | 控制价 | 预计采购数量 | 年度预算金额 (万元) |
郴州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含磷酸铁锂电池) | 330元/月/台 | 127 | 50.29 |
3.3 招标控制价为含税价,包括增值税及一切与车辆相关的购置税、车船税、车辆使用税、交强险费用等。
3.4 租赁车辆必须为工信部公告专用车型,必须由出租方办理完机动车牌照、喷绘指定外观后交付。*
3.5 车辆是行业知名品牌产品(提供资料)。
3.6 锂电池是行业知名品牌产品(提供资料)。
3.7 招标工作实施完成后,按投标单价及车辆到位情况,据实结算租赁费。
3.8 采购有效期:首次签订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前对供应商服务进行考评。考评合格且双方协商同意的,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次。
3.9 如招标人连续三年租用上述设备,则三年期满后,供应商无偿转让租赁物给招标人,后续使用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2 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运营资质。
4.3 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4.4 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4.5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网页查询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下载,加盖公章,不接受现场电子设备查询的非纸质资料)。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禁投名单。
4.8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竞标。
4.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10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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