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对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采购的炼钢总厂二作业区F4高位料仓电动滚筒更换包胶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炼钢总厂二作业区F4高位料仓电动滚筒更换包胶修复 2.招标编号:AB201908142019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委托方提供1台待修复的电动滚筒(型号为TDY75),中标方对其表面丁晴橡胶进行更换修复;修复后恢复其原有性能,确保委托方安全正常安装使用。具体见委托方制定的《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备件修复(加工)技术协议-炼钢总厂二作业区F4高位料仓电动滚筒更换包胶修复》。 3.2、工期(交货期):10天。 3.3、作业(制造)地点:中标方。 3.4、其他必要说明:本项目为不含税包干价。 4、资质要求 a、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b、投标人应具有近两年类似修复业绩(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复印件)。 c、履行合同能力要求:禁止对本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d、本项目中标方承揽合同签订前,必须按委托方制定的《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备件修复(加工)技术协议-炼钢总厂二作业区F4高位料仓电动滚筒更换包胶修复》签订技术协议。 e、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填报不含税价。 为确保投标方准确掌握本项目信息,投标前投标方可与委托方及项目所在单位(炼钢总厂)进行沟通交流、踏勘现场。 不同投标(竞价)单位的董事、经理、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交叉任职者,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竞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竞价)项目投标(竞价)。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20日 9时30分,登录(网址),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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