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苍南县灵溪镇垃圾桶采购三.采购项目编号:CNDL2017187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7月5日五.更正理由:采购需要六.更正事项:因本次项目涉及其他政策处理,故本次采购项目予以终止。七.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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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2017年苍南县灵溪镇垃圾桶采购的更正公告
2017-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