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2-CNCCC-FW-GK-0801/02
发标日期:2022年06月02日
受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中海油服-油基钻井液、矿物油存储及配套技术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 服务项目名称: | 中海油服-油基钻井液、矿物油存储及配套技术服务(深圳)标段二 |
| 完工期: | 合同签订后1年 |
| 项目概况: | 完成油田化学事业部深圳作业公司油基钻井液存储、运输及清罐服务 |
| 项目所在地: | 深圳 |
| 服务内容简介: | 1、提供至少3000吨容积的存储罐来存储油基钻井液。 2、提供服务所需的专用设备、符合资质的运输车辆等配套设施。 3、具备将惠州存储的油基钻井液送达油化深圳作业公司深圳赤湾石油基地或惠州基地存储地的能力 4、清空储罐,并对罐体进行清理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存储能力 投标人能够提供至少3000吨容积的存储罐来存储油基钻井液,投标人需提供储罐的数量和设计容量证明文件。 3、运输能力 3.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满足3类易燃液体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3类易燃液体运输为投标人外委其他运输公司进行,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外委的运输公司有效期内的3类易燃液体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与外委运输公司的运输协议。 3.2投标人需承诺一天内将惠州存储的油基钻井液送达油化深圳作业公司深圳赤湾石油基地或惠州基地存储地 4、清罐能力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具备HW08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证书,如HW08类危险废物处理为投标人外委其他公司进行,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外委的其他公司有效期内的HW08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证书、与其他外委公司的处理协议。 5、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19年1月到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与油品存储和运输的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和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合同和相关附件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上述业绩要求均视为无效业绩。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6月02日到2022年0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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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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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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