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三原县中心敬老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三原县中心敬老院燃气锅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三原县中心敬老院燃气锅炉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HZ17-055Z
三、采购人名称:三原县中心敬老院
地 址:咸阳市三原县大寨村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启迪清扬时代2号楼D座14层
联系方式:15769294297
五、磋商内容和要求:
磋商内容:燃气锅炉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人民币37.3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锅炉制造等级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或以上等级(生产厂家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4.锅炉安装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3级或以上等级(生产厂家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不需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财务报表及近三个月社保、完税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止,每天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⑴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⑵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启迪清扬时代2号楼D座14层。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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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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