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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村仿古门楼工程招标公告
2019-08-16
裴村仿古门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19107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裴村仿古门楼工程(招标项目编号:HXZB2019107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裴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 招标项目名称:裴村仿古门楼工程。 2.2 项目编号:【HXZB】20191071 2.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洛阳市境内,工程内容为仿古门楼2座。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建设工期:45日历天。 2.7 预算金额:本次招标共两座门楼,单座门楼236695.93元。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裴村仿古门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裴村仿古门楼工程:

3.1须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供2018年6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网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并提供2018年06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3.4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8)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01月以来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8月19日08时30分00秒---2019年08月23日18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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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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