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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6-17
公告
汝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KTY-2022-12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汝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KTY-2022-12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汝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并在完成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时要及时将残疾人信息录入精准康复系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策要求。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6月20日08时30分00秒---2022年06月24日18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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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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