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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展厅与众创空间装饰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2017-07-16

  受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展厅与众创空间装饰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展厅与众创空间装饰工程

项目编号:RHZB-20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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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展厅与众创空间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ZB-2017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展厅与众创空间装饰工程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改革委以长发改资【2016】132号文件及长春市财政局以长财建指【2016】4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展厅与众创空间装饰工程。

2.2最高投标价上限:132.6516万元。

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要求。

2.4建设地点: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明溪路1759号。

2.5计划工期:2017年8月10日开工,2017年9月10日竣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6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仁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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