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SZRF2019-WZ-G-003号
2、项目名称:吴中区天眼系统二、三期(吴中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服务)
3、项目预算:壹亿柒仟壹佰捌拾伍万陆仟壹佰元整(?:171856100.00)
4、服务地点:吴中区
5、服务期限:三年,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时间
6、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二、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说明
本项目共需要提供视频监控、高清卡口图像信息服务以及中心端配套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提供以下图像信息服务:1093路球机、902超低照度球机、6022路枪机、3429路特征识别像机、506路微卡口、27路全景像机、35路枪球联动、195路车辆卡口、12路文明抓拍、1路无人机云台A型、1路无人机云台B型、10路无线布控球。
2、提供中心核心应用服务,投标人应在采购方指定地点部署符合要求的图像基础应用及接入服务、云计算服务、云存储服务、中心网络服务、中心信息安全服务。
3、提供专用传输网络、机房租用服务:投标人应提供50条裸纤租用、8052条20M链路租用、2893条50M链路租用、1078条100M链路租用、104个IDC机房专用机柜租用、12个专用4G流量卡。
4、投标人负责服务支撑设施(各类图像服务支撑硬件设施、配套设备、立杆、设备箱、管线、中心应用、配套服务、网络租赁)的实施,以及服务期内运维管理。服务支撑设施由中标方提供,资产归中标方所有,图像信息服务只提供给采购方使用,不得提供给其它第三方使用。服务支撑设施在服务期满后,由采购方与中标方协商归属。
5、完成“一机一档”数据采集录入并保证准确率。
6、本项目涉及多系统模块,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规划,整合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7、由于施工环境变化,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现场变化产生风险导致的费用变化,并自行评估及完成施工图设计。支撑硬件基础设施(包括材料规格)施工工艺和取电参照设计方案和图纸实施,如遇现场环境引起的变化,应按工程相关规范进行变更,费用包含在本项目中,性能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8、供应商实施支撑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期间,应按照工程管理及工程施工规范执行,并接受第三方工程监理。项目进入服务期后,供应商接受第三方服务监理。
9、本项目设计单位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详细服务内容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时间。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系统验收:投标人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第三方测评后由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并出具意见,形成《系统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才可进入服务期。
4、投标人负责的事项
4.1 负责系统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过程中所需的运输、工程辅料,承担相关设备的保管责任。
4.2 负责系统设备安装过程中相关施工、开挖道路、道路恢复、穿线、赔补等手续的办理与费用,施工费用全包,负责所有施工安全责任。
4.3 负责将所建图像信息根据采购人要求接入吴中分局及市局视频监控平台,通过平台对接或客户端软件来浏览图像。
4.4 负责系统服务项目中所有施工设计、系统硬件软件的提供。
4.5 负责提供系统传输网络及运营费用。
4.6 负责提供设备运维服务。
4.7 负责系统运维人员工资保险福利费用及安全责任。
4.8 负责系统设备修理保障维护更新费用。
4.9负责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及巡检服务。
4.10负责系统相关操作人员的培训。
4.11负责项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4.12施工及服务期限内由本项目涉及的设备设施造成的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13系统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重点区域人像卡口建设,整体项目八个月内完成系统部署并通过采购方验收,开始提供服务。
5、采购人负责的事项
5.1 负责与系统安装过程中与原系统对接的协调工作。
5.2 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5.3负责对运营过程中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5.4负责对所需要供图像服务的监控点位置的确定。
5.5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前期基础设施及图像质量进行验收。
6、项目服务要求
6.1 系统功能要求
6.1.1前端图像要求
摄像机的视频图像应与采购方指定的监控平台对接,传输系统流畅可靠。视频图像应清晰自然,不应受外界影响导致图像彩色失真、图像漂移。
6.1.2前端点位配套施工材料要求
(1)立杆材料要求如下,其他未列明参数参照并不低于初步设计图纸要求。
材料部位 | 材质 | 表面处理 | 杆高 (m) | 横臂长(m) | 根径(mm) | 梢径(mm) | 壁厚(mm) | 杆底法兰(mm) |
金属圆杆 | Q235 | 喷塑 | 3.5 | - | 140 | 110 | 4 | 300*300*10 |
金属圆杆 | Q235 | 喷塑 | 4 | - | 140 | 110 | 4 | 300*300*10 |
金属圆杆 | Q235 | 喷塑 | 5 | - | 180 | 140 | 5 | 300*300*10 |
金属圆杆 | Q235 | 喷塑 | 6 | - | 200 | 160 | 6 | 350*350*12 |
金属八角杆 | Q235 | 喷塑 | 6.5 | - | 320 | 260 | 8 | Φ680*20 |
金属八角杆 | Q235 | 喷塑 | 6.5 | - | 340 | 280 | 10 | Φ720*22 |
圆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0.35 | 60 | 60 | 3 | |
圆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0.5 | 60 | 60 | 3 | |
圆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0.7 | 60 | 60 | 3 | |
圆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1 | 60 | 60 | 3 | |
圆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1.5 | 60 | 60 | 3 | |
圆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2 | 60 | 60 | 3 | |
圆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3 | 60 | 60 | 3 | |
圆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4 | 60 | 60 | 3 | |
圆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5 | 70 | 70 | 4 | |
圆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6 | 70 | 70 | 4 | |
八角杆配重臂 | Q235 | 喷塑 | - | 2.5 | 220 | 220 | 8 | |
八角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3 | 160 | 80 | 4 | |
八角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4 | 160 | 80 | 4 | |
八角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5 | 160 | 80 | 4 | |
八角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6.5 | 220 | 110 | 5 | |
八角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7 | 220 | 110 | 5 | |
八角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8 | 220 | 110 | 5 | |
八角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9.5 | 240 | 120 | 6 | |
八角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10 | 240 | 120 | 6 | |
八角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11 | 240 | 120 | 6 | |
八角杆横臂 | Q235 | 喷塑 | - | 12 | 240 | 120 | 6 |
(2)基础为现场浇注。浇注前在事先挖好的坑槽中铺20CM厚沙垫层。监控杆的基础上表面与杆周围最近处的道路基础设施的标高相同。基础强度不低于C25,基础尺寸要求如下表所示,具体配筋要求参照并不低于初步设计图纸要求。
基础对应杆件 | 杆高(m) | 横臂长(m) | 基础尺寸(m) | 地脚螺栓(mm) |
金属圆杆 | 3.5 | ≤1 | 0.6*0.6*1 | 4根M18*800 |
金属圆杆 | 4 | ≤1 | 0.6*0.6*1 | 4根M18*800 |
金属圆杆 | 3.5 | ≥1.5 | 0.8*0.8*1 | 4根M18*800 |
金属圆杆 | 4 | ≥1.5 | 0.8*0.8*1 | 4根M18*800 |
金属圆杆 | 5 | - | 0.8*0.8*1.3 | 4根M20*1100 |
金属圆杆 | 6 | ≤3 | 0.8*0.8*1.3 | 4根M24*1300 |
金属圆杆 | 6 | ≥4 | 1*1*1.5 | 4根M24*1300 |
金属八角杆A型(8mm) | 6.5 | ≤7 | 1.2*1.2*2 | 8根M28*1700 |
金属八角杆B型(10mm) | 6.5 | ≥8 | 1.8*1.8*2.3 | 8根M28*2000 |
(3)其他未列明参数参照并不低于初步设计图纸要求。
6.1.3网络传输要求:
本次项目网络信息传输交换遵循《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28181-2016》的标准。普通视频监控点采用EPON-VPN专网传输方式,高清卡口采用裸纤传输方式,无人机和无线布控球采用无线接入方式,具体网络技术要求如下:
(1)网络传输协议要求:要求网络层支持IP协议,传输层支持TCP和UDP协议。
(2)媒体传输协议要求:视音频流在基于IP的网络上传输时要求支持RTP/RTCP协议。
(3)信息传输延迟时间要求:为保证网络的数据传输实时、准确、完整,要求上行方向传输平均时延≤400ms,时延抖动不大于50ms。
(4)网络传输质量要求:IP网络的传输质量(如传输时延、包丢失率、包误差率、虚假包率等)应符合如下要求:
a)丢包率上限值为1×10-3;
b)包误差率上限值为1×10-4。
(5)当信息(包括视音频信息、控制信息及报警信息等)经由IP网络传输时,端到端的信息延迟时间(包括发送端信息采集、编码、网络传输、信息接收端解码、显示等过程所经历的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前端设备与信号直接接入的监控中心相应设备间端到端的信息延迟时间应不大于2s;
b) 前端设备与用户终端设备间端到端的信息延迟时间应不大于4s。
6.1.4专网安全要求:
(1)为保证传输安全,应采用专线进行传输,专线网络汇聚层设备(OLT、汇聚交换机)要求采用双主控板、双电源形成设备单板级互助保护,通过汇聚设备的双10GE上行链路结合光缆环网结构形成传输通道保护,实现视频流的安全传输。
(2)专网设备间通过运行保护协议实现跨物理设备的链路聚合实现链路级保护机制。通过多级别保护措施可以实现单个设备失电、板卡失效、光缆中断紧急状况业务安全保障,满足MTTF 99.99%的要求,单路光纤链路MTTR 4小时。
(3)为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性,监控专网与其他网络需在数据链路层实现物理隔离。专网IP地址规划采用私网地址,与视频专网互通,地址转换由和视频专网对接的防火墙实现。
6.1.5视频资源安全防护要求:
本项目中心平台应配套视频资源防护体系,以保证数据安全性,功能要求包括:
(1)前端设备准入功能;
(2)文件导出及外发加密功能;
(3)视频监控画面防护功能;
(4)共享平台与社会资源整合平台间通过边界设备进行互连,并在通道上部署具备ACL、IPS、抗DDOS攻击能力的防火墙或其他设备,同时使用集控探针对通道进行监控,并将监控数据推送给市局平台。数据通道应同时部署前置服务器及可信边界安全网关等设备。
6.1.6图像平台服务要求:
(1)共享平台支持视频的实时浏览、视频巡逻、录像回放、录像存储、远程控制、实时抓拍、告警管理、视频运维、综合查询、AR实景指挥,社会资源整合平台支持视频的实时浏览、视频巡逻、录像回放、录像存储、远程控制、实时抓拍、告警管理、视频运维功能;
(2)共享平台满足本期新建前端设备的接入;
(3)社会资源整合平台新增10万路社会资源或行业单位资源的接入能力。
6.1.7存储资源池要求:
(1)视频监控图像(含高清卡口抓拍单元视频图像)以及抓拍图片、过车数据均采用云存储方式集中存储于专用数据机房内;
(2)400万像素视频图像采用H.265 4M码流格式存储,800万像素视频图像采用H.265 8M码流格式存储,900万像素卡口视频监控采用H.265 8M码流格式存储,其他设备参照以上标准进行设置,视频图像存储时间要求至少30天以上,针对重点反恐区域的视频监控点位,存储时间要求至少90天以上。前端设备的人脸(人体)图片要求保存至少6个月以上,车牌(车辆)图片要求保存至少2年以上。
(3)云存储系统应配置不低于9744块6T硬盘。其中用于视频存储的存储节点应配置不低于6624块6T硬盘,用于图片存储的存储节点应配置不低于3072块6T硬盘,用于数据存储的存储节点应配置不低于48块6T硬盘。
6.1.8计算资源池要求:
(1)云计算系统由通用GPU解析处理服务器及大数据比对服务器组成,支持对GPU和CPU的虚拟化,系统支持动态调整人脸图、人体图、车牌图、车辆图以及视频结构化的解析路数;
(2)系统采用开放式架构,支持第三方软件写入,同时可以给第三方厂商提供通用的数据接口;
(3)系统满足本期工程自建特征识别像机、微卡口、超级卡口抓拍设备的人脸图片结构化解析识别应用需求;
(4)系统满足本期工程自建特征识别像机、微卡口以及1400路社会面人像抓拍设备的人体结构化解析识别应用需求;
(5)系统满足本期工程自建车辆卡口、微卡口以及600路社会面车辆抓拍设备的车辆结构化解析识别应用需求;
(6)可支持人脸数据应用、人体数据应用、车辆数据应用。
6.1.9中心信息安全服务要求:
(1)本期新增不低于8000路前端设备安全准入能力;
(2)本期新增一条单向万兆视频边界、一条单向万兆数据边界、一条双向万兆数据边界及配套的防火墙、探针等设备。
6.1.10其它要求:
(1)视频监控点位照度不足情况,需要安装补光灯,以保证监控效果;
(2)所有新增视频监控平台必须与原有监控平台无缝对接;
(3)所有人脸抓拍图片数据需接入市局人像比对平台,与市局平台无缝对接;
(4)所有新增卡口需与市局卡口平台无缝对接;
(5)所有部署点位与市局一机一档系统对接;
(6)与苏州市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系统(PGIS)平台对接整合。
(三)服务支撑主要设备技术要求(以下为服务支撑设备清单,服务支撑设备不得低于清单中应达到的数量及性能,否则响应无效)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系统运维要求:
1、基本要求
1)本次项目前期基础设施实施及运维涉及吴中分局指挥中心及核心数据机房,属采购方机要场所,网络系统包括公安网、公安视频、行业专网等数据交换网络等,涉及到采购方核心网络及业务系统,安全及保密要求较高。因此要求所有参与建设及服务人员须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必要时并接受背景调查。并遵守如下要求:
成交单位参与建设及服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人员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所交单位应严格遵循保密协议,凡涉及客户的应用系统、数据、机型配置、IP地址、软件配置等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维护过程中如需涉及客户系统的数据信息,必须先通过客户方认可,维护工作的数据信息(无论是打印或介质上的数据信息)不得带离客户工作现场。
成交单位在进行系统建设及维保活动时,在未经采购人允许的情况下,需要保证采购方核心网络不间断运行,不得影响采购方相关人员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成交单位在进行系统建设及维保活动时,未经授权不得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违反禁止“一机两用”管理规定,否则,产生的严重后果,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详细的运维管理办法,保障系统基本功能正常运行(即时浏览、云台控制、录像回放调取),并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
3)投标人需建立专门运维管理系统平台,能够自动通过该系统平台发现故障并及时派单排障。
4)投标人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并确定专人协调处理。
5)投标人应确保整个系统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7%,镜面清洁率不低于97%。
2、系统升级要求
1)在服务期内,系统内各类软、硬件因生产厂家停产、升级导致的无法使用原有型号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的,经采购人确认后,投标人可使用不低于原有型号设备性能的替代产品或使用升级后的产品进行替换。由此引起的原有系统平台以及服务需要更新升级的,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2)如采购人要求该系统接入其他平台,投标人应配合完成,对系统软件和接口进行调整,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软件和接口费用。
3)投标人在产品升级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并以书面的形式提前告知采购人,在不中断正常服务的前提下进行产品升级,同时做好事件记录。
3、运行维护机构
1)投标人应在本地设立运行维护机构。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及其他专职运维人员,并配备相应的运维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吴中分局备案同意。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配备各类相应的维修机动车辆。
4)如遇重大活动和重要保障任务时,接采购人通知时应立即进行巡检和清洁,对系统存在的潜在安全或故障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加以排除。
4、运维内容
1)中标单位需配备驻场技术人员提供长期的技术服务支持。中标单位派不少于4名工程师在吴中公安分局驻场服务,对中心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并迅速排除设备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中标单位另外需派不少于20名专业技术人员和不少于1辆专用车辆对外场设备进行维保服务,并配备必要的工器具及维修装备。如遇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情况,中标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增派人员。拟派维保人员未得甲方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参加维保人员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并接受背景调查。
2)中标单位对服务期限范围内所有设备进行定期巡检服务,及时发现设备的损坏或系统的功能异常。
3)中标单位对服务期限范围内所有设备进行必要的定期保养服务。
4)中标单位负责监控平台软件的功能维护及软件版本升级。
5)中标方对招标方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进行技术支持和现场保障服务。(如一年一度的“两会”保障、各类赛事活动应急保障、重大会议或群体性活动保障等需要配合主办方和吴中公安分局做好相关工作,如保障活动现场监控点的正常运行、故障修复、调取录像等,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保障任务所涉及到监控点位的前端及中心端须根据规模分别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保障。同时配备技术人员在甲方或组委会指定地点进行24小时值班,随时响应。
所有技术人员须做到实时响应、随时排除故障,并配合甲方或组委会完成交办的其他紧急任务。同时必须保障所涉点位视频监控图像100%的完好率,并做好增加临时点位、点位移位、摄像机角度调整等工作的施工准备。
所有的保障任务涉及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维修响应及恢复时间要求,当设备及其承载的系统发生故障,中标单位需半小时内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同时需满足下列要求:
1)故障导致系统不能运行中标单位应在4小时内恢复系统;
2)故障发生在室外则中标单位应在6小时内恢复系统;
3)故障不影响系统运行则中标单位应在24小时内恢复系统;
4)故障点在室外并且是由于国家电网停电或市政道路施工引起的故障,则对中标单位响应时间从修复后开始计算;
5)中标单位应承担因操作失误而造成故障扩大、数据损坏、误操作等的赔偿和安全责任;
6)每次维修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并经使用方确认,每周向采购方报送维修报表;
7)若经确认属运营商线路故障,则运营商响应及线路修复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6、 日常巡检和保养
1)定期对服务期限范围内设备的网络、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存储数据进行巡检、保养;
2)定期对所有外场设备进行巡检、保养;
3)定期对所有外场设备的金属部件进行防锈保养;
4)每次巡检、保养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并经使用方确认,每月向招标方报送巡检、保养报表;
5)平时按需清洁,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前,对所有摄像机清洁一次。
7、备品备件:中标方需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保证系统的不间断运行,若中标方在故障维修中用备品备件顶替原设备运行,其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8、周期性维保内容
序号 | 维护事项 | 内容 | 标准 | 巡查周期 | 备注 |
1 | 摄像机护罩清洁 | 使用干净的棉布对摄像机护罩去除污迹或尘灰,检查摄像机的牢固情况,如摄像机镜头出现异物要一并清洁。 | 摄像机球罩清洁明亮、安装牢固,没有遮挡物。 | 每季度一次 | |
2 | 设备箱设备清洁 | 用毛扫轻轻的对设备箱及箱内设备进行清洁,对光纤头的清洁必须使用专用的清洁带。设备箱后控封堵是否完好,箱内是否有渗水痕迹,箱体外观清理、补漆、补字。风扇和风网清洁。 | 设备箱整洁。 | 每季度一次 | |
3 | 树木遮挡 | 巡查发现树木遮挡摄像机,立即进行修剪,成片树木遮挡或大型枝干遮挡的修剪除外 | 摄像机无树木遮挡 | 月 | |
4 | 杆体检查 | 杆体、螺栓、扣件及基础等完好性,外观清理、补漆、补字,螺栓及扣件每年刷一次防锈漆。 | 杆体未倾斜,螺栓及扣件未生锈,基础稳固 | 月 | |
5 | 设备和机箱风扇运行情况检查 | 检查风扇是否正常运转,设备指示灯是否正常。 | 风扇运转正常,风向正确。 | ||
6 | 巡检记录表 | 在IDF箱内的巡检纪录表要求按时、准确填写完毕 | 填写维护内容及时间。 | ||
7 | 巡查传输及取电路由 | 发现在路由上其他单位需要改造、扩建等情况时,及时汇报甲方,并与相关单位协调迁改等事宜。 | |||
8 | 取电线路 | 巡查取电点电源电箱是否完好,线路是否破损 | 电箱完好,线路正常 | ||
9 | 资料管理 | 对监控点链路连接资料进行保管和实时更新。监控点资料要包含(监控点、光缆接头点、光交箱、取电点位)GPS经纬度信息。每月更新资料发给电信存档 | 不定期抽查,正确率在98%以上 | 月 | |
10 | 对所有监控主机进行检查 | 包括 主机电源、操作性统性能、系统日志。对相关警告及错误信息及时处理并进行登记。 | 通过电脑、键盘等检查、调看图象是否在线 | 天 | |
11 | 核对监控头 | 对所有监控摄像头例行巡检, 检查项目包括摄像头信号、视频图像清晰度、摄像头拍摄位置。如摄像头拍摄位置有移动或镜头被阻档、无图等情况。将通知甲方和公安分局。 | |||
12 | 机房保洁 | 定期对设备、空调风口除尘,清理杂物 | 机房干净整洁,无杂物 | 月 | |
13 | 电源检测 | 市电配电箱检查,指示灯是否正常,线路接口是否正常,电箱门锁是否正常,电压是否稳定 | 电箱内设备运行正常 | ||
14 | 检查UPS设备运行情况,市电倒换测试,蓄电池电压测量,设备清洁,每月一次充放电。 | UPS运行正常 | |||
15 | 温度 | 检查机房温度,尽可能把机房温度控制在22?C±2?C以内。 | 空调运行正常 | ||
16 | 设备状态 | 检查本项目机房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有异常。 | 按设备操作手册 | ||
17 | 视频质量 | 检查网络质量、图像调度质量。 | 图像有无卡顿,是否流程。对所有图像进行浏览,保证所有图像正常。 | ||
18 | 视频存储 | 系统存储是否为足够天数,检查硬盘运行状态。 | 录像无丢失,高清视频存储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 | ||
19 | 控制 | 对带云台摄像机进行控制,保证所有控制功能(键盘和视综)正常 | 控制无延时,控制方向、操作正确 | ||
20 | 机房接地及铁件接口刷防锈漆 | 机房接地及铁件接口刷防锈漆 | 机房接地及铁件接口刷防锈漆 | 每年一次 | |
21 | 资产核查 | 资源资产清查:核查监控主机、监视器、操控键盘、电视机等设备资产是否正确 | 完善设备标签。 | 月 | |
22 | 故障申报 | 汇总故障原因,根据甲方规定的表格申报故障,及时反馈修复情况 | 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 | 天 | |
23 | 预知情况下停电超过半个小时以上 | 按正常方式关闭监控机房设备,以免程序及硬件损坏。在电力恢复后,在一个小时内确定监控机房设备及所有摄像头是否正常启动。并上报甲方和公安分局。 | 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 | 天 | |
24 | 在不可预知情况下造成监控机房设备及摄像头停电 | 在电力恢复后,在二个小时内确定监控机房设备及所有摄像头是否能正常启动。并上报甲方和公安分局。 | 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 | 天 | |
25 | 监控主机之软件故障 | 协请供应商配合进行系统恢复,并确保恢复后系统之正确设置。在没有损坏前期的监控录像,在二个小时跟甲方和公安报告。如有损坏前期监控录像,立即需上报甲方和公安。 | 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 | 天 | |
26 | 监控主机之硬件故障 | 半个小时内跟部门主管报告。同时通知弱电供应商启动售后服务,弱电供应商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处理。如硬盘故障造成之前监控录像损坏,二个小时汇报至部门主管。 | 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 | 天 |
9、考核内容
项目 | 内容 | 考核分 | 评分说明 |
扣分项 | |||
基础管理(50分) | 满意度打分 | 10分 | 由分局根据日常使用情况的满意度给予主观打分。 |
日常维护及巡检报告 | 10分 | 每日提供日常维护及巡检相关报告给分局,少一份扣0.5分,扣完为止。 | |
提交月度故障保修、维护记录及原因说明 | 10分 | 每月提交一份月度故障保修、维护记录及原因说明,少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 |
派驻人员、车辆以及备件情况 | 10分 | 派驻人员、车辆以及备件不得低于合同约定要求,由分局根据日常派驻人员工作情况以及车辆使用情况的给予主观打分 | |
24小时保障维护平台及系统 | 10分 | 提供24小时应急保障电话,保证及时响应,由分局根据保障电话的接通情况的给予主观打分。 | |
质量管理(50分) | 系统设备完好率 | 20分 | 日常系统设备完好率应达到97%,每低1%扣5分(停电原因、道路施工、点位迁移、不可抗力等因素除外)。 |
故障修复时间 | 10分 | 不按规定时间修复,每发生一次扣扣1分,扣完为止,特殊情况需向分局报备。 | |
故障响应速度 | 10分 | 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故障点位,每发生一次扣扣1分,扣完为止,特殊情况需向分局报备。 | |
对重大事件、活动的现场保障 | 10分 | 重大活动保障,及重要监控图像保障,如因维护问题出现的监控图像丢失产生严重后果的,直接扣10分。 | |
加分项 | |||
共20分 | 软件系统无故障 | 5分 | 系统平台、相关软件系统无故障 |
有效投诉为0 | 5分 | 对监控运维期间的问题能够及时处理,且有效投诉为0 | |
配合甲方完成维稳处突 | 5分 | 参与、配合甲方维稳处突事件处置,能按时、高效圆满完成 | |
配合甲方完成大型保障任务 | 5分 | 根据完成情况打分 |
1)考评结果≥95分,实际付款金额=应付金额*100%
2)85分≤考评结果<95分,实际付款金额=应付金额*考评结果%
3)75分≤考评结果<85分,实际付款金额=应付金额*考评结果%
4)65分≤考评结果<75分,实际付款金额=应付金额*考评结果%
5)考评结果<65分,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6)每个半年进行打分一次,财务每次付款前需附上分局提交的打分情况表。
注:考评结果按整数四舍五入。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上一税收申报日)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上一社保申报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响应单位投标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四、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1、申领CA。未在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吴中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平江新城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801室
联系方式:0512-818761660512-88188114
4、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 9月26日。
5、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打需印并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五、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本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六、投标日期、地点;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解密。
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二)投标日期、地点;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2019年9月9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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