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现对“灵璧县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概况及内容
1、项目名称:灵璧县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3、项目编号:LBGGZY2017-171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实施地点:灵璧县境内
6、包号划分:二个包号;
7、采购内容:(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规格参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8、供货及安装期:中标后由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另行协商;
9、资金预算:两个包合计叁仟伍佰万元整(35000000.00元);一包(东路):1980万元;二包(西路):1520万元。
10、投标保证金:一包保证金20万元,二包保证金15万元。
11、招标代理费用、评标专家费、第三方验收检测费用等均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投标单位资格和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要求为厨房设备生产企业);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所有投标企业必须携带相关资质原件(①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如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成功的回执单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如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网上报名成功的回执单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厨房设备、厨房电器、餐具及食堂相关配套设施,注册资金2000万及以上(投标截止前一年)。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向前二年内,具有一份类似本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经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5、投标人营业执照工商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时具有二年及以上时间。
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7、投标人应具有燃气灶具、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9、投标人须具有燃气大锅灶、燃气炒灶、燃气蒸箱等节能产品认证和中国环保产品认证及产品检验报告,并具有质量检测部门近一年的检测报告。
10、投标人须具有市级以上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
11、投标企业具有冷藏柜的3C认证证书。
12、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灶具、电汽两用蒸饭车、冰柜柜等保险责任书。
13、投标人须具有无失信被执行承诺。
1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15、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 http://www.szggzyjy.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83a7395d-1fd4-496b-81e6-fda2f03ab75e&CategoryNum=010 )。开标现场核对报名名单时,发现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报名的,视为投标无效,并拒收其投标文件。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该整包中的所有货物及数量完全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一家单位可以同时投多个包但是最多只能中一个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 月15 日至2017 年8 月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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