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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IM终端统一适配管理自研项目联合研发采购(第二次)比选公告
2019-08-20
本比选项目为eSIM终端统一适配管理自研项目联合研发采购(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CTBX20191540),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项目简介:本期项目以提供一站式eSIM技术集成服务为目标,帮忙合作方缩短开发周期、加快调测进度、加速产品上线,建成后预计全年增加智能eSIM终端2款,非智能eSIM终端1款。
采购范围:卖方配合买方进行基于eSIM技术的终端适配插件、联调测试平台开发和测试支撑工作,并提供软件底层的架构设计、服务封装、接口开发等方面的研发服务。提供服务的系统范围包括:eSIM LPA插件、eSIM终端联调测试平台:包括测试数据管理、测试号卡管理、测试终端管理、测试证书管理、测试账户管理等模块。
预算金额:70万元(不含税)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1.2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统一折扣应小于等于100%,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营业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2.2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
2.3投标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eSIM或相关LPA功能开发类项目的商用案例。
2)至少提供一份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为准;
3)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盖章合同属实证明文件;
4)上述资料时间要求:2017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2016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串通投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7根据联通集团新发布的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 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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