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教育局办公桌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采购项目编号:JLHPZB-MHK-CZHW-20170713一、招标条件本采购项目东丰县教育局办公桌椅采购项目已由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按采购人
东丰县教育局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东丰县教育局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办公桌66张
、办公椅66把
、沙发19套
、茶几1张
、铁柜48个
、会议桌2张
、会议椅126把
、条桌44张
、主席台桌3张、
讲桌1张等,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2.3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4投资金额:34.5902
万元;2.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7
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3.2
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及开户行许可证;3.3
具有设备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8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
月17
日至2017年7
月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携带下列要求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经销商需另提供一份生产厂家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梅河口市北环西路101号金鹰汽贸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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