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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专职消防队业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2022-06-28

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专职消防队业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220029-011

1.招标条件

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91678号批准建设,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唐山LNG接收站项目建成投产之后所需的专职消防队业务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建设规模:唐山LNG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包括码头工艺系统、接收站工程,主要功能为接卸远洋运输船运来的LNG、储罐储存LNG、气化外输装置和液态装车装置,码头和接收站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甸头港区。

接收站工程主要包括LNG储存系统、BOG 处理系统、天然气外输系统、燃料气系统、火炬系统、LNG装车系统及公用工程系统,主要建设20万方LNG储罐4个,实现年周转能力1000万吨。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次拟通过业务外包形式,由投标人配备至少25人组建企业专职消防队,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接收站提供专职消防队业务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开始提供服务后计算,服务期限2年。

3)服务地址: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至少应包含以下一项:消防灭火及抢险服务、应急救援服务、消防站管理服务内容。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3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信誉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近3年内不曾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遭受停产整改等行政处罚或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4业绩要求:

2019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320人及以上专职消防队服务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工作范围描述页等关键页面)。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6-279:002022-7-4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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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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