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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长江动力有限公司电镀现场安全环保隐患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22-06-30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中国航发长江动力有限公司电镀现场安全环保隐患综合治理项目,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航发长江动力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7号厂房表面处理车间内辅助设备及配套土建、公用系统的改造,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编号:0623-2275N2101106

1.2.2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电镀现场安全环保隐患综合治理项目;

1.2.3 建设地点:中国航发长江动力有限公司;

1.2.4 项目基本情况:拟通过对7号厂房电镀车间实行基建改造等措施,消除各类隐患,改善作业环境,提升产品质量,满足公司表面处理业务生产所需,实现公司“十四五”及远期规划目标。同时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的环保、安全、劳动卫生、职业健康、清洁生产等政策规范要求。

1.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

本改造工程范围包括7号厂房表面处理车间内辅助设备及配套土建、公用系统的改造。根据工艺要求和生产所需,对表面处理厂房地坑、管沟、地面、墙面、顶棚及公用系统和生产线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满足生产所需,同时满足国家相关环保、安全、消防、节能、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R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8 其他要求:(1)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总人数不少于 4人,含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专职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30日至2022年07月19日17: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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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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