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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学校建设项目(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公告
2017-07-17

1、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办公室委托,就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学校建设项目(第二批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学校建设项目(第二批次)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龙政采购【2017】16-2号

2.3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洛阳市龙门园区

2.4项目内容:包括校园地坪、大门改造及校舍维修等工程内容。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预算金额:264.9万元

2.7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2.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1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洛阳市龙门第一小学校园地坪、大门改造及校舍维修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企业证书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即可)

    3.2投标人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3.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5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及2016年5月份以来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17日至2017年721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汇处西北角盛唐至尊20号楼一单元6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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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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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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