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双碳”目标下新型电力系统中发电侧成本变化及价格传导机制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1-004)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双碳”目标下新型电力系统中发电侧成本变化及价格传导机制研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华能大厦)及指定区域。
2.3 标段划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双碳”目标下新型电力系统中发电侧成本变化及价格传导机制研究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北京市 西城区
2.5 服 务 期: 预计2022年底前完成
2.6 招标范围:以“双碳”目标下,新型电力系统中各类电源的成本变化趋势和价格传导机制为研究重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基于“双碳”目标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展望、新型电力系统下各类发电侧成本变化情况分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上网侧关键电价机制研究、促进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完善现行发电侧电价机制的意见建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为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国企/央企提供完成过1次或以上电力市场方案设计、电力市场规则制定、电价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咨询报告,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合同范围等合同关键页材料)。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01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7月08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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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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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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