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五师双河市2万立方米地表水厂基础设施配套及设备购置项目(BTJY05GCGK2022053)已经由第五师双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投资[2021] 2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五师双河市2万立方米地表水厂基础设施配套及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五师双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0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95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五师双河市 3.工程规模:新增现有地表水厂内反**膜及脱硫设备一套及其他设备。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 BTJY05GCGK2022053-01-01 | 第五师双河市2万立方米地表水厂基础设施配套及设备购置项目 | 招标内容:新建现有地表水厂内深度处理车间421.23㎡,地上一层,建筑结构为轻钢结构,及深度处理车间配套工艺设备和给水、工艺、供热、电力的配套管网等附属设施。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施工内容。 | 94 | 施工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①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④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
五、招标文件获取 | ||||||||
1.领取时间:2022年07月02日 10:00:00至2022年07月08日 20:00:00 | ||||||||
2.领取方式: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 |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1: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BTTF格式)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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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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