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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孵化培育和众扶平台项目 (第二包:众扶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8-23
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孵化培育和众扶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孵化培育和众扶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PXM2019_017202_000165-JH001-XM0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孵化培育和众扶平台项目(第二包:众扶平台项目)

数量:1项

简要概况:社会组织“众扶”平台线上运营维护,包括各功能模块内容更新、功能升级,研究开发“众扶社会组织财税一体化管理软件”并提供社会组织使用,线下社会组织财税专题培训及编撰“众扶”系列社会组织工作辅导资料等。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和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

(1)使用规则: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审记录一并保存。

4、供应商必须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单位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48.16 万元(人民币)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08-26 08:30至2019-08-30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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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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