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制冷机房、换热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制冷机房、换热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已由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邢发改审批核字(2014)1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 邢台市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豫让西街、襄都路、金泉大街、平安路围合范围;建设规模:一期建筑面积217952平方米;建设地点:邢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制冷机房、换热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具体内容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3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显示金额为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财务要求:无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规定不良记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24至2019-08-3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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