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2022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面向工业互联网的虚拟货币“挖矿”治理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项目(招标编号:TC220H05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在境内承担拟投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守法诚信经营;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省公司参与投标时,如果投标人是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分公司,应提供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允许省级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中标后以省公司为主体签订合同;
2、 拟投标项目的重点任务、主要建设内容、预期目标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单独申报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出具推荐单位盖章的2022年专项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本表盖章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
地方企业及单位(单独或牵头)申报的项目由牵头单位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省级通信管理局推荐盖章。由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省级通信管理局推荐的投标人(单独申报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所在地均应在辖区范围内;
中央企业(集团)、中央企业(集团)的控股企业及实际控制企业(单独申报或牵头)投标的,由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盖章;中央企业参股的其他企业(单独申报或牵头)投标的,由所在地的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省级通信管理局推荐盖章;
中央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单独申报或牵头)投标的,由中央部门推荐盖章;
4、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主持所投重点方向产品、技术的同类项目开发能力或经验;
5、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成员)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人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子项目),不得参与本次申报。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资金支持范围;
7、 已牵头(或单独)承担过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等工业和信息化部专项的单位,截至本年度相关要求发布时,如有超过实施期6个月仍未完成验收项目的,不得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实施期包括经批准同意的延期时间)。项目实施期到年的,认定实施期为该年度最后一天;项目实施期到月的,认定实施期为该月最后一天;批准延期的项目,以延期后的实施期为准;
8、 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2019年以来)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出现违规、违法问题;
9、 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2019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1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 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2、 本招标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3、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7月05 日09 时00分00秒---2022年07月14 日17 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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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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