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迁建项目已由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金发改【2011】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迁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2.2项目地点:郑州市普庆路与宏达路交叉口东南角;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质量目标:合格且达到验收标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估算价:约580万元;
2.7工 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经营范围需包括“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不得有在建工程,需在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
3.3 企业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原件(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需提供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②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有关事宜
4.1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无在建承诺、企业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企业2014年以来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信用中国网站截图,要求出示原件(营业执照不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4.2报名时间:2017 年 7 月 17 日至 2017 年 7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
4.3报名地址: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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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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