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GTS-GK2019-H1013
(二)项目名称:江夏区法泗街稻虾共作农用地重金属应急治理试点示范项目
(三)采购预算:579.99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章内容。
(1)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2) 用途:法泗街稻虾共作农用重金属应急治理试点示范
(3) 数量:/
(4)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2.供应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报价无效。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完税证或税务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及近企业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必要条件: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一次性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0 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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