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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卷烟厂卷包部烟支在线自动取样综合测试台购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2-07-06

1.招标条件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卷包部烟支在线自动取样综合测试台购置安装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卷包部烟支在线自动取样综合测试台购置安装项目。

2.2招标内容:卷包部烟支在线自动取样综合测试台购置安装项目,为购置安装6台烟支在线自动取样综合测试台,分别安装在曲烟卷包车间T1#、T2#、T6#、T8#、T9#、T10# 6台中细支卷烟机组烟支出口处。其中:T1#、T2#卷烟机组为ZJ118机型,生产细支卷烟;T6#、T10#卷烟机组为ZJ118机型生产中支卷烟,T8#、T9#卷烟机组为ZJ17机型,生产中支卷烟。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服务地点:曲靖卷烟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内设备到货,设备到货且开箱验收合格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6质量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2个月,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为2021年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记录;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已被移出的除外);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将以上网站截屏内容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上网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对投标人提供的截图进行复核的依据,复核结果与投标人提供截图结果不一致的,以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查依据);

(4)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

(5)投标人不属于“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本人及干部亲属(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投资的非上市公司、企业”。(1.投标人提供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2.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3.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7日至2022年0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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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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