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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证券极速量化交易终端系统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2-07-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邮证券极速量化交易终端系统项目经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原则上对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包号:0747-2260SCCZA583/01;

  2.2本次招标采购分包情况、招标内容、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见下表:

  包号

  招标内容

  交货期

  交货地点

  01

  极速量化交易终端系统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壹仟万元人民币;

  3.4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3.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3.10须满足技术规范书“*”或“★”号条款要求。

  3.11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5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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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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