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厨余垃圾厌氧处理区沼气利用车间项目沼气锅炉用除盐水制备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260SCCZA728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海淀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厨余垃圾厌氧处理区沼气利用车间项目沼气锅炉用除盐水制备系统(招标项目编号:0747-2260SCCZA72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绿海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整体工程分步实施,其中垃圾发电系统于2017年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系统于2018年建成,餐厨废水厌氧系统(200t/d)于2019年建成,厨余处理应急线系统(200t/d)于2021年建成。沼气利用项目设锅炉房1座,规划建设2台3t/h燃气蒸汽锅炉,一用一备。将沼气通过锅炉燃烧产生蒸汽,供餐厨处理设备用汽。 本次招标的除盐水制备系统的产水,用于沼气锅炉用除盐水制备系统用水,本沼气锅炉用除盐水水质需与垃圾焚烧锅炉用除盐水水质相同。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厨余垃圾厌氧处理区沼气利用车间项目沼气锅炉用除盐水制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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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在国内有1项沼气锅炉用除盐水制备系统的国内销售业绩,并已成功运营(必须附供货合同、验收证明、用户出具的使用情况反馈证明的复印件。)
3.3 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3.4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完成信用修复的除外)(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须提供承诺函);
3.6 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9 法律规范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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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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