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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6局丽香铁路、17局遂宁市安居经开区产教园区项目、22局茅台酱香酒技改项目、电气化局成自高铁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2022-07-13

招标编号:CRCC-CDJC-2022-24-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经理部,已由昆明铁路局滇西铁路建设指挥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次招标未成功的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经开区产教园区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遂宁宸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次招标未成功的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总承包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次招标未成功的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成自高铁四电工程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成自高铁四电工程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次招标未成功的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成自高铁四电工程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成自高铁四电工程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次招标未成功的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丽香铁路项目,位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市香格里拉区(县)。合同金额15.73亿元,合同工期60.5月,开工日期:2014年11月,竣工日期:2019年12月。主要工程:线路全长27.509km(含长链),隧道3.5座,共计27.182km,桥梁3座,共计0.327km,站场土石方28.3494万方。

2.1.2遂宁市安居经开区产教园区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县)。合同金额3.25亿元,合同工期24月,开工日期:2022年4月,竣工日期:2024年4月。主要工程:①建设教学楼、住宿楼及其他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等,总占地面积约200亩。另配备其他相关设施设备等。②新建市政道路长约800米,宽约16米。

2.1.3中铁二十二局茅台酱香酒技改项目,位于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区(县)。合同金额50亿元,合同工期36月,开工日期:2019年3月,竣工日期:2022年3月。主要工程:本项目为包含新建84栋制酒厂房,62栋陶坛酒库、8栋制曲厂房、4组不锈钢罐群及其配套设施,维护、改造9栋制酒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厂区内的制曲车间、制酒车间、酒库等建筑物数量众多,工程建设规模大。厂区的配套设施包括生活办公楼、道路、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电力照明等,总建筑面积约125.23万平方米。

2.1.4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成自高铁四电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县)。合同金额9.4亿元,合同工期20个月,开工日期:2022年5月,竣工日期:2023年12月。主要工程:通信基站18座,直放站15座,通信铁搭35座,光缆敷设602条公里;信号中继站6座,自动闭塞435个区段,联锁道岔64组,电缆敷设724条公里;电力配电所3座,外电8条,箱变37座,10kV贯通电缆敷设299条公里;牵引变电所2座,分区所3座,AT所4座;接触网架设341条公里;四电房屋144座,建筑面积31357平方米。

2.1.5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成自高铁四电工程项目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合同金额10.8661亿元,合同工期20月,开工日期:2022年5月,竣工日期:2023年12月。主要工程:(1)成自正线成都东站(含)至DK50+000范围内相关工程(包括通信、信息化、信号、防灾监控、牵引供电、电力供电工程;桥梁照明工程、隧道照明及消防工程;客运服务系统;四电房屋及配套电力、暖通、给排水、消防及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工程,动车所房屋及部分房建附属除外。);(2)成都南联络线相关工程(总长3.132公里,左线建筑长度2.144公里,右线建筑长度0.988公里。);(3)成自引入引起的成都东站、华兴村线路所站改工程;(4)天府动车运用所及动走线相关工程(动走线建筑长度4.847km,其中左线单线长1.685km,右线单线长1.785km,双线段长1.377k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18〕6号);

(8)《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或2019年-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商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份;

(6)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同等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或2019年-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完善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714900时至202272021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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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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