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照山山门两侧管理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2131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照山山门两侧管理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017-111号批准,招标人为东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项目业主为东丰县南照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东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照山山门两侧管理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2.2 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2131
2.3 工程概况:天棚拆除等建筑修缮。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6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年 8月 1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10月14日,工期6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执行吉建管【2015】9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小型项目经理或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_2017 年 7_月_17 日至 2017 年 7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_11 时,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2楼202室
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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