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的委托,对 专业认证机电专业实验设备补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6-156027-016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专业认证机电专业实验设备补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288,3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专业认证机电专业实验设备,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2016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声明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18日 至 2017年8月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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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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