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核医学科设备及防护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核医学科设备及防护工程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XYCG-2017-17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SPECT)一套(包含防护工程的采购施工);
2.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3.预算金额:总金额约人民币145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记录。
4.投标人须具备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能力并提供售后服务的供应商。
5.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中心颁发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单》。
7.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份类似医疗设备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应持有项目所在地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
9.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开标时须提供生产商或国内代理商针对本次招标设备的唯一授权证书原件,以确保货源正常渠道。
10.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
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7 月 17 日至2017年 7 月 2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周口市川汇区莲花路与周商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一楼会议室。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5.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
5.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5.3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加盖生产厂家或国内代理商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5.4所投产品具有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中心颁发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单》;
5.5 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份类似医疗设备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6 投标人应持有项目所在地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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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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