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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禅城区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7-17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的委托,拟对 禅城区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1705-8204-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禅城区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5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  监管部门: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3.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4)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5)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7)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7 月18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24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33楼330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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