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022-FW-GK-HYFZ-1610/01
发标日期:2022年07月22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12000方LNG运输加注船建造质量检验技术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12000方LNG运输加注船建造质量检验技术服务 |
完工期: | 建造全周期,预计2022年12月1日-2024年7月31日 |
项目概况: | 本船为一艘载运LNG(液化天然气)的运输加注船,航行于无限航区及B级冰区,并可航行至长江南京以下航段。本船可进行国内、外港口间运输;将本船的吃水压载至5.8m时,在长江航道的实际水位能够满足南京长江大桥的通航净空高度的情况下,本船能够过桥在南京至芜湖航段航行。船对船和船对岸的加注、反输/补液,并具备为LNG动力船进行冷舱、惰化和气试的能力。本船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 LNG运输加注船建造质量检验技术服务适用12000方运输加注船项目,主要为LNG运输加注船舶建造提供质量检验技术服务,由监造公司提供的服务人员作为项目的一部分,参与对项目的质量控制,保证产品符合业主规格书、法规和现行规范的要求,质量文件符合发证机构要求,并在LNG运输加注船建造过程中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支持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江苏省南通市,并根据项目设备FAT安排进行国内差旅 |
服务内容简介: | 负责提供符合甲方建造现场质量检验服务,为甲方组建一支质量检验服务队伍,服务人数不少于3人,至少包括1名结构检验员、1名轮机检验员、1名LNG液货检验员,服务人员配置应满足现场质量检验需求,预计20个月,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监理大纲编制及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建造期管理及措施、质量控制措施、成本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安全监督措施、合同、信息管理措施、质保期内管理及措施、验收阶段措施、档案管理措施;执行和维护甲方质量保证体系,负责建造场地各阶段的质量保证和控制工作,建造和施工现场的质量检验工作和问题处理;代表甲方行使对建造场地的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传达甲方关于质量管理的理念,审核承包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质量文件, 提出改进意见;了解设计进展阶段,跟踪建造阶段的设计变更情况;按照甲方安排,参与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根据质量检查检验计划,完成日常报检,巡检,并编制相应的检验记录,处理现场施工过程中质量方面的问题;根据要求,定期对重点建造阶段进行工艺符合性检查,提出检查意见,督促承包商改进;建立质量检验清单(包括材料及设备,焊接、涂装等过程)并实施,现场质量问题的统计和分析;参加建造方的质量例会,通报质量改进进展情况;审核建造方的质量周报、月报,提交建造现场的质量日报、周报,按照要求进行合格率统计和管理;协调与第三方检验机构验船师的工作;按照项目组有关文件规定上报质量事故;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当日报告给甲方现场质量负责人和或设备负责人,并能够提出处理问题的建议和方法;参与质量提升及其它活动,检验工作的系统输入;根据项目组的安排,主要针对设备的材料、施工过程(如组对焊接、涂装等)和相关的试验进行现场检验和见证;参与编制和适时调整以上设备的现场检验计划和时间安排;审查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文件、人员资质、焊接工艺、各类检验程序和检验试验计划;检查建造现场的工艺纪律遵守情况和各工序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及时发现和报告质量问题,并能够提出处理问题的建议和方法;编制现场检验日报和质量问题报告,并跟踪处理状态。图纸审查技术支持;建造过程中工作程序及方法技术支持;现场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技术支持;其他建造阶段专业技术支持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2业绩要求: 1、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之前)完成一个与该服务类似的业绩(类似业绩指以下任一一种)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1)LNG运输船舶修/造监理检验服务业绩; (2)LNG加注船舶修/造监理检验服务业绩; (3)8000方以上其他LNG功能性船舶监理检验服务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3.3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 近(【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7月22日到2022年07月27日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