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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宝丰县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标段
2022-07-22

宝丰县环境保护局宝丰县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丰县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2-40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177540.92元

最高限价:23177540.92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第一标段

宝丰县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标段

  22627540.92

 

 22627540.92

2

第二标段

宝丰县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标段

550000

5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宝丰县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大营镇、前营乡、张八桥镇、商酒务镇、石桥镇、肖旗乡、杨庄镇、闹店镇、李庄乡、赵庄镇10个乡镇58个(村)项目。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宝丰县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第二标段:宝丰县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5.4、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第二标段:项目有关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等工作。                          

5.5、工期:第一标段(施工标):180日历天。第二标段(监理标):施工工期加保修期。

5.6、质量要求:第一标段(施工标):验收合格。第二标段(监理标):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第二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单位公司五大员【施工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网上可查询的岗位证书,并提供网上查询页面;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拒绝其投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有效查询结果为采购公告发布日之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份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格要求中其他证明类证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技术负责人除外)。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扫描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被司法机关、建设、水利、交通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问题;以往承担的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经查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在2019年以来承担项目工程时,因自身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的;投标人未充分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导致无法顺利履约的。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内所附资料真实有效,并附承诺书原件一份(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真伪的权利。若发现投标人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成交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人员要求:①、拟任总监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②、拟任总监、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22年1月份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信誉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拒绝其投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有效查询结果为采购公告发布日之后)。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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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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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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