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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洒水车、清扫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19-08-29

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洒水车、清扫车采购二次挂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洒水车、清扫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104071,招标人为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2台洒水车2台清扫车,具体技术参数见技术要求 (1)洒水车主要技术要求:底盘发动机功率:≥155 kW /2500 r/min水罐公告容积:≥9500L高压额定压力:≥14 Mpa高压喷水架清洗宽度:2.5~3.5 m低压清洗宽度:≥24 m水枪射程:≥36 m

(2)清扫车主要技术要求 :汽车底盘发动机:柴油发动机,功率≥155 Kw;洗扫宽度:≥3.5 m;高压水路系统工作压力:≥9.5MPa;清水箱容积:≥9 m³;垃圾箱容积:≥7 m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台洒水车、2台清扫车

2.3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三个月

2.4交货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财务要求: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须有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指: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的供货业绩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②投标人在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而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③投标人在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不曾发生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安全事故。

(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代理商有所代理制造商的唯一书面授权。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代理商以及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本项目购标审核资料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扫描件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8月20日09时00分2019年8月25日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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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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