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2022-2025年废气处理设备运营托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2022-2025年废气处理设备运营托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内完成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南、北厂区内共6套废气处理设备、设施及构筑物,按国家环保要求进行规范运营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项目规模:410万元(含税)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相应评分项不计分)。
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其他要求:
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如投标人投标前发生名称变更,而其他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变更手续时,投标人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质及业绩等有效资料。
⑥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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