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7-28 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阳区大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项目编号:syzw20220727011)已由三亚市吉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2022】30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亚市吉阳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亚吉阳区大茅村
2.2项目内容及规模:大茅村(上鹿村、下鹿村、上塘村)4.4km沿线建筑风貌,两处农污处理站点,沿线风景与景观提升等建设工程。主要改造内容如下: (1)建筑部分:居民建筑风貌提升,包括两处农污处理站点, 文化室类改造3栋,民居类70栋,改造总栋数73栋。主要改造内容 有:外墙,遮阳格栅,门窗套,外遮阳棚,入户门廊,防盗网,落水管等部位。 (2)景观部分:主要包括民居建筑前庭院休闲空间与文化室前 活动空间。 (3)民居部分:对连接村道与民居内部的庭院道路、民居内部庭院进行提质改造,同时对部分庭院现有的围墙进行改造。 文化室部分:在三个文化室改造提升篮球场、羽毛球场,设置健身器材,休闲坐凳,景石以及休闲亭廊架等构筑物。计划工期:90日历天加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10,679,549.77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9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吉阳区大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标段编号: syzw20220727011001;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10679549.77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与相关补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3.6 信誉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 3.7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2年07月28日 00时00分至2022年08月04日 00时0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吉阳区大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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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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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阳区大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