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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工程钢轨公路运输服务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2019-08-30

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工程钢轨公路运输服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GZ03-FW2019-GZZ41

1.采购条件

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工程所需的25米长P60、P50钢轨,约3364吨(包含广汕出资长岗联络线部分钢轨),须通过公路运输才能到达施工现场,根据工期安排近期需要部分短钢轨进场施工,目前需要委托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公路运输。建设资金工程费用来自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征拆费用由广东省自筹资金安排,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指挥部《关于公布<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小额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次修订)的通知》,现邀请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与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工程钢轨公路运输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项目内容

2.1项目内容:根据《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工程钢轨销售合同》(合同号:货车外绕物〔2016〕-05号),外绕线工程所用25米短钢轨从武钢由火车运送到广州三眼桥货场后,再从三眼桥由汽车转运至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沿线工地,工程所需的25米短钢轨运输合计约3364吨(包含广汕出资长岗联络线部分钢轨),本次小额采购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2.2项目限价:本采购项目费用限价约为人民币57万元。

2.3项目完成时间:运输服务完成为止。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要求在100万元以上;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内容要求。

3.1.2. 谈判响应人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3.1.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4.具有类似项目的运输的业绩(附合同)。

3.1.5.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6.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7.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1.8.响应人在谈判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的时间: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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