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象山县分公司、镇海区分公司机动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象山县分公司、镇海区分公司机动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BPOST-FW-2022022,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概况:本项目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象山县分公司、镇海区分公司机动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包括生产、辅助生产等车辆提供维修、施救抢修(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的同时,维修单位有义务在城市区域内提供应急施救)、故障测试及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每个标包均确定2名中标人,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89万元:
标包 | 服务名称 | 入围家数 | 采购预算 | 服务期限 |
1 | 象山县邮政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2家 | 135万元 | 3年 |
2 | 镇海区邮政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2家 | 54万元 | 1年 |
(二)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税金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工时费:①投标人根据附件:工时费限价表报出常用车辆工时费下浮率;结算金额=工时费限价表×(1-中标下浮率);②除常用车辆工时费外其他车辆工时费由投标人根据厂方指导价报出工时费统一下浮率(%)。结算金额=厂方指导价×(1-中标下浮率)。
零配件(原厂配件):①投标人根据附件:配件限价表报出常用车辆零配件费下浮率;结算金额=配件限价表×(1-中标下浮率);②除常用车辆零配件费外其他车辆零配件由投标人根据厂方指导价报出零配件统一下浮率(%)。结算金额=厂方指导价×(1-中标下浮率)。
(三)车辆清单(以下车辆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根据招标人内部调整及车辆实际调整情况而定),详见附件:邮政车辆信息表;
(四)常用零件工时费限价表、配件清单及限价表,详见附件。
(五)服务地点:
标包1:象山县范围内;
标包2:镇海区范围内。
(六)需求部门:象山县分公司、镇海区分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投标人须需具备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项目种类包含小型车辆维修),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证明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08月02日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