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总局针对金税三期系统并库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参照现有基础硬件及软件设备情况,为确保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工作的顺利完成,现需新购一批工作流中间件授权许可,本次采购4套工作流中间件授权许可后,中标人及软件厂商将负责青海省税务局金税三期并库项目所需的各个环境所有工作流软件部署到位,并按照系统集成要求完成相关配置集成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3日 08:30至2019年09月0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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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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