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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第六中学新校区及附属幼儿园项目监理
2022-08-03

石家庄市藁城区第六中学新校区及附属幼儿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藁城区第六中学新校区及附属幼儿园项目已由 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 以 藁行审批复[2022]01-149000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藁城区第六中学新校区及附属幼儿园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建筑面积42375.40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8944.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30.95平方米。建设内容共包含A座教学楼、B座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看台、风雨操场、南大门、北大门、幼儿园、幼儿园门房、地下车库。

2.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东临石家庄市藁城区第一中学,西临城子村,南临城子村,北临城子村。

2.4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止。

2.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最高限价:142.77万元。

2.7招标范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1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1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0、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21、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22、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23、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单位: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311-88167929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3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25日8时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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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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