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阳清园项目部电线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GZJC-2022-74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阳清园项目部,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阳清园项目部,项目资金来源:阳江市财政统筹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所需物资电线电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阳清园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核电东路、放鸡水库西北侧,工程为房建工程,包含地1层/2层/4层,建筑基底面积6136.73㎡,地上建筑面积20543.32㎡。以及道路、绿化、排水、管线、围墙等室外配套工程。项目中标金额88326114.72元。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产品生产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与本次招标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2019、2020、2021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未出现连续亏损状况;电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生产商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与投标物资电缆型号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个(镀锌电缆单个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已完成供货的同类物资使用业绩且业绩评价良好(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用户证明材料或履约情况证明,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项目业主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投标人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10)投标人须满足业主单位对电缆品牌库的要求。品牌库:深圳成天泰牌、广州电缆厂双菱牌、深圳中缆、浙江万马、长文电缆、中联电缆、宁波东方电缆。
(11)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包件的授权函或与生产商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购销协议,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②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8月4日至 2022年8月15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