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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重金属沉淀剂采购招标公告
2019-09-03
重金属沉淀剂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重金属沉淀剂采购,招标人为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BCT-190177-055
2.2 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本项目分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重金属沉淀剂数量33吨。
第二部分: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重金属沉淀剂数量45吨。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分批次送货,每次接到招标方书面或电子(包括传真,邮件、微信)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送货。
2.4 交货地点: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的容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须具备项目所需产品的制造能力或经营资格和能力(生产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国家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等)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的授权书(格式参照第六章制造商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商有效资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2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0具有3个300MW及以上电厂脱硫用重金属沉淀剂类供货业绩,代理商可以提供制造厂家供货业绩(如提供业绩均为制造商业绩则代理商还需要提供一份投标人的其他产品供货业绩),单价合同供货期不低于一年。或是供货量不低于20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验收报告,可以清楚显示甲方信息,开标时须携带上述原件备查。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4日9时0分至2019年9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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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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