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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长兴路中段3#地块场地风险管控处置项目的采购公告
2017-07-18
江北区长兴路中段3#地块场地风险管控处置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7-07-18
  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江北区长兴路中段3#地块场地风险管控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NSZY【2017】0211(交易登记号:17CGJB0082)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工期

长兴路中段3#地块场地风险管控处置项目

场地内21950.5m3污染土壤的清挖转运,对场地内21950.5m3污染土壤的风险管控处置,风险管控施工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治。

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二)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生产安全许可证;
(三)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应配备一名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四)2014年6月1日(2014年6月1日以后注册企业自注册之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记录,投标人须将自行查询结果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联合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名;
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职工;
4、为本项目配备的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的在职职工;
5、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
五、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7年07月27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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