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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2-08-11
公告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75-224JOC00428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能源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75-224JOC00428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招标人年平均使用15.36万度,每年使用光伏发电电费预算约为15.36万度*折扣后电价。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的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证明材料,如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等)。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承诺书,提供近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8月11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08月18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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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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