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国自2019090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领航中心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编号:国自2019090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置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招标范围:领航中心负1层至地上12层物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客服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卫生清洁、秩序维护、地库管理等工作,具体项目的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领航中心物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领航中心物业服务: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能力和信誉。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等相关内容。
3.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中建筑面积在2万㎡及以上办公写字楼的物业服务业绩,以合同原件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8年8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或网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5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6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企业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8年8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或网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9月05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09月11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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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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