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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河滩镇东干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旅游发展建设项目(人居环境提升)
2022-08-17

河滩镇东干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旅游发展建设项目(人居环境提升) 资格预审公告 河滩镇东干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旅游发展建设项目(人居环境提升)已由东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河滩镇东干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旅游发展建设项目(人居环境提升)实施方案的批复》东住建发〔2022〕303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河滩镇东干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旅游发展建设项目(人居环境提升) 2.建设单位:东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河滩镇东干村          4.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由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解决 5.概算投资:总投资1692.47万元,其中建 筑安装工程费1468.81万元。 6.建设规模: 墙面粉刷60962.79平方米、墙头挂瓦1000米、墙裙14840.7平方米、水渠盖板1623.42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邻里文化空间、邻里休闲文化空间铺装及绿化,新建彩陶文化广场、非遗文化广场、码头文化广场各一座,配套建设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 7.计划总工期:273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 日--2023年6月30日。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造价员 1 人、机械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建筑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查询。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智慧住建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件获取时间:2022年8月16日18:00时至2022年8月21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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