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贮灰场九级子坝加高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2-08-26

(招标编号:CHDTDZ114/17-ZB-00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相关技改项目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贮灰场九级子坝加高工程施工已由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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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2.项目规模:贮灰场坝体加高工程和库区防渗工程施工

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总工期为160日历天,其中2022年工期为67天,2023年工期为93天。

2.1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4/17-ZB-00601

贮灰场九级子坝加高工程施工

工程设计范围内坝体加高工程和防渗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1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贮灰场九级子坝加高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近十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灰坝新建或加高施工业绩或尾矿坝体施工业绩或水利坝体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看出合同标的、封面、签订时间、业主联系方式等内容,否则视为不合格业绩。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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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8-26 15:00到2022-09-02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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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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