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点火外委单位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TZXT-YDGS-2022-A006,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5-11-04A-2022-D-E18339),招标人为宜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拟招1家外委点火服务单位,承担宜都公司(含长阳公司)点火任务。含铝塑管改造后的点火任务及“三件套”安装及点火任务约6.5万户,同时对用户进行用气安全宣传。服务地点:宜都(含长阳)。
1.2 服务有效期: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539.2万(后期根据实际订单量进行结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有效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委托证明(须加盖业主方公章)。
2.4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人员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的点火人员应全部经过甲方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宜都市设有服务机构或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在宜都市设立服务机构。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转包。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8)投标人被列入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或宜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的黑名单或近3年内(从截标日倒算)在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或宜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履约评价中曾被评价为“差”或“不合格”的;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10)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2 年 8 月 3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2 年 9 月 6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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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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