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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2-08-31
公告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K320582000101288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K320582000101288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榆树市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9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一标段:实验高级中学校舍维修改造等工程;002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二标段:实验高级中学校舍改造等工程;003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三标段:五棵树镇中学教学楼维修等工程;004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四标段:弓棚镇高级中学教学楼宿舍维修等工程;005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五标段:城发乡李合中学教学楼维修等工程;006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六标段:五棵树镇小学校新建厕所及维修等工程;007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七标段:五棵树镇中心小学校教学楼维修等工程;008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八标段:红星乡中心小学校校舍维修等工程;009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九标段:四所学校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一标段:实验高级中学校舍维修改造等工程;002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二标段:实验高级中学校舍改造等工程;003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三标段:五棵树镇中学教学楼维修等工程;004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四标段:弓棚镇高级中学教学楼宿舍维修等工程;005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五标段:城发乡李合中学教学楼维修等工程;006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六标段:五棵树镇小学校新建厕所及维修等工程;007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七标段:五棵树镇中心小学校教学楼维修等工程;008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八标段:红星乡中心小学校校舍维修等工程;009 2022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九标段:四所学校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5,6,7,8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3,9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第一标段至第九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 第一标段至第九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通过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通过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本项目投标单位仅可对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可兼投,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3.11 投标单位拟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拟派的授权委托人可依据长公管委办〔2021〕21号文件《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9月01日08时30分00秒---2022年09月07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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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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