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4-194CEZB02630/01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煤化物资支架搬运车备件公开招标—支架搬运车备件I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支架搬运车备件I | 54件 | 详见技术附件 | 01包 |
2 | 支架搬运车备件II | 34件 | 详见技术附件 | 02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01包:*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①投标人为原主机制造商或其在中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②如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须提供原主机制造商或其主要部件(发动机、或动力系统和液压系统的散热器)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文件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二级授权)且已经代理该品牌2年以上(投标文件中应附2017-2018年的相关代理授权书作为证明资料);
02包:*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①投标人为原主机制造商或其在中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②如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须提供原主机制造商或主要部件(发动机、或桥、或变速箱)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文件的彩色扫描件(不接受二级授权)且已经代理该品牌2年以上(投标文件中应附2017-2018年的相关代理授权书作为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其投标产品在2016年—2018年的销售业绩清单(格式见附件),并提供投标产品在其所属主机设备上于2016—2018年内成熟使用的业绩证明:包含至少3份销售合同复印件(其中应有至少一份合同的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及至少3份与所提供销售合同相对应的成功使用证明(由最终用户出具)。销售合同相关内容应包括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户名称、合同签订的时间及签字页等;
3)*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09-11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9-09-19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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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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